第205章 番外:姜燕篇1_穿成病娇男主的反派师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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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5章 番外:姜燕篇1

  我叫姜燕,丞相府的嫡出大小姐,后来…蒙世人抬爱,尊称我一句“镇北将军”。

  年幼时,我有一青梅竹马。

  从小我就知道,我以后是要嫁与这位状元郎的。

  我很喜欢子书哥哥,因为子书哥哥真的很温柔很温柔。

 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他。

  本来子书哥哥家也算同丞相府门当户对,但是…

  免不了家道中落啊。

  即便这样,我还是很喜欢子书哥哥。

  父亲应我,待子书高中,他便与我成婚。

  我很高兴。

  好像,钟子书这个人本来就应该属于我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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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是…

  大婚前夕,女皇突然见了我。

  她没有直接威胁我,或者是威胁子书哥哥。其实我知道的,女皇啊,权力多大?一道圣旨就可以让她家翻天覆地的。

  可是女皇没有,她甚至说,若我选择和子书哥哥成婚,那她也可保丞相府百年屹立不倒。

  说实话,谁不心动呢?

  但是,我好歹是个世家小姐,我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,这样的施舍,我不想要。

  我很清楚,这场婚礼能不能成,在我。

  子书哥哥心里有人,其实我知道。

  但是世家婚姻嘛,男人心里有没有人我真的不介意,因为不管怎么样,我都是正宫。

  我不止一次和子书哥哥在一起读书,练武,他偶尔沉睡,都会唤一句“阿颜…”

  起初以为真的只是单纯的朋友。

  子书不提,我也就不问。

  可后来女皇的话,却让我大为震惊。

  是的,我的子书哥哥,他不是凡人,是天神!而他所爱之人,是魔尊!那位…赫赫有名的魔尊。

  但仅仅…只是震惊而已。

  我没有怨恨,没有心痛,甚至连遗憾都没有。

  我喜欢子书哥哥,但仅仅只是喜欢而已。

  无关男女之情。

  我想了两天,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我很迷茫。

  我自小性子沉稳,是外人眼中的大家闺秀,是世家小姐的榜样,我日日带着我不想要的面具生活,我从心里厌恶这样。

  其实没人知道,我不喜欢刺绣,我喜欢练武。我很羡慕女皇,羡慕她能一人撑起南疆的国土,我沉寂的心,被彻底燃烧起来。

  婚礼前一个时辰,我还在忍耐。

  我忍着坐在那,看镜面中的自己,我突然看不太真实,难道…我这辈子就要这样了吗?

  我问了丫鬟,她的一番话让我醍醐灌顶。

  我逃婚了。

  是的,我这么一个循规蹈矩的世家小姐,做了这么疯狂的事情。

  我见了子书哥哥,我看见他眼中的挣扎,痛苦和迷茫,一如我刚才。

  我直面自己的不堪,勇于追随自己的梦想。

  可子书哥哥终究还是太迂腐。

  我问他,若今日他当真熬不过去呢?

  我看到,一向镇定自若的子书哥哥,竟然浑身颤抖了一下。

  他在害怕,可他放不下对我的愧疚。

  所以,我抱了他。

  这是最后一次相拥,我很感叹,兴许以后就见不到了。

  我说:君子服役不问归期。

  是想告诉子书哥哥我的决心。

  我知道,子书哥哥醒悟了。

  其实,爱与不爱对我真的不重要。

  但是对那位魔尊,或许…很重要。

  我甚至感激子书哥哥,因为这场婚礼,女皇才给了我机会,给了我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。

  后来,我走了。

  跟着女皇去了边塞。

  刚开始,没有人服我。就连女皇,也是处处受到制衡。

  我知道,皇帝没有那么好做,可是将军也没有那么好当。

  我从小兵做起,然后是队长,先锋,最后坐到了镇北大将军的位置上。

  我用了三年,嘿嘿,我厉害吧?

  我从没吃过败仗,我日日研习兵书,几乎把我生平所学都用在了战场上。

  后来,子书哥哥带着他的道侣来看我了。

  嗯,真的好优秀好般配。

  颜仓溟会屈尊给我斟茶,我很震惊。

  但同时,我也知道,子书哥哥是真的有了个好归宿。

  子书哥哥和颜仓溟的学问真的不是盖的,教了我很多用兵之道,子书哥哥比较正派…咳,出的招快准狠!

  这位魔尊,就比较阴损了。

  但是我两个都用,岂不是完美?

  后来,他们走了,继续南下。

  我们保持了联系,偶尔我也会寄去几封书信,聊表心意,当然…我还是比较狗的,大部分还是问用兵之道。

  每次,我都能收到一封两个笔迹的书信。

  我很满足。

  也越发用兵如神。

  …

  这是我镇守边塞的第十一年。

  我已三十有一,不似从前那般风光了。

  我还是世间流传的那位“常胜将军”,但是我也会受伤,会痛,会老。

  我再一次出征,那是在一个寒冬腊月里。

  有土匪闯进了边塞小镇里,我带着娘子军,赶跑了土匪。

  救了一堆人,里面有一个长得俊俏的男孩子。

  啧,是真好看。

  除了子书,我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。

  救下的人带回了军中,这凡南疆人收到战乱之苦的都会由军人送到南疆去。

  女皇仁厚,会给他们一处安身立命之所。

  我以为,我和那位俊俏的男子再无瓜葛。

  谁知,我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民众。

  他还未走。

  也是那日,身侧的奴才给我斟茶,一不小心,打翻了茶杯,烫得我整个手背都红透了。

  近几年,我脾气不是很好。

  脾气好的人,怎么统领边塞将营?

  于是我冷着脸下令:“拖出去,仗责十丈。”

  那人抬头,一双眼睛通红。

  我才认出,哦,原是我救的那个小家伙。

  我的到底破了例,没真的打他。

  反而让他跟我回了营帐。

  大抵是魔障了吧。

  后来,我知道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。

  “无双。”

  “君无双。”

  我笑:“这名字衬你,你父母取得不错。”

  恍惚间,似乎看到少年红了脸。

  无双说了什么,我已不太记得清了。

  大抵是年纪大了吧。

  而无双,仅仅二十而已,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。

  后来,我不止一次让无双离开。

  我说:“无双,你本来有更好的前程,看在你照顾我这么久的份上,我会给你写一封推荐信,你拿着去找陛下,她会卖我几分面子。”

  无双推拒了,眼尾烧得厉害。

  啧,爱哭鬼。

  看着那张温和的脸,我终究是没忍再开口赶他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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